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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最新招聘信息(2019.08.29.)

东台时空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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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东台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突击队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本简章所称公安突击队员,是指协助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开展突发事件处置、违法犯罪人员的盘问查缉、治安巡逻、嫌疑人看守等工作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共招聘公安突击队警务辅助人员15名。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男性,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残疾、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单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65米(含)以上。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摩托车或小型汽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的;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4、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在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三、招聘程序和方法1、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起至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东台市公安局(广场路2号),巡特警大队427办公室。2、面试。东台市公安局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通知报名人员进行面试。3,政审、体能测试。4、体检。根据面试、测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5、考察。东台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遇有考察不合格,按面试、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6、录用。参研究确定录用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四、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月工资2800元(其中500元为考核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本简章由东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顾警官(联系电话:13505111926)                                            


东台市公安局2019年8月29日


许河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许河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治安环境,结合本辖区治安状况,许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用工形式  招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3名,男性,其中2名从事社区专职辅警,1名驻镇政府从事信访维稳接待工作。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许河镇人民政府从事专职保安联防队员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户籍或居住地在许河镇,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2、年龄原则上在20-40周岁之间,有特殊技能和从事信访接待维稳工作岗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公安机关解聘过的经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26 日—9月 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2、报名地点:许河镇党委组织办(镇政府三楼西) 联系人:马鑫铭 联系电话:0515-69969616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电脑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5、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c、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四、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电脑操作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电脑操作50分,面试50分。根据总分高低,高分者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 :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许河镇人民政府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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